为了切实做好我区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,积极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毕业生,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将在8月16日举办现场招聘会,诚挚邀请贵单位届时参加,展示地区及企业形象,招聘所需人才。
一、招聘会时间
2014年8月16日(星期六),8:30-11:30。
二、招聘会地点(A、B区)
A区: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暨人才交流服务大厅(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4号艾博科电大厦南50米)
B区:内蒙古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(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内蒙古劳动力市场原百灵商厦一楼)
三、参会办法
1、网上办理,报名单位登陆内蒙古人才网现场招聘频道(http://zh.nmgrc.com),注册用户名、密码(可重复使用)后,上传营业执照和身份证(扫描件)等待资格审核,审核通过后,选取展位。已成功注册的会员单位,可直接报名招聘会,选取展位。点击发布信息,录入招聘信息,A区参会企业还可上传企业形象、办公场所、工作环境等视频或图片。
2、现场办理,报名单位注册用户名、密码(可重复使用)后,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(副本)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加盖红章)到A区或B区服务大厅均可办理参会手续。
已报名参会单位,当天于9:00前到达所办展位,否则视为放弃此次招聘,展位另行办理。
四、参会方式
A、B区共设展位84组,A区26组(1-26),B区58组(27-84),27-41为劳务类岗位招聘展位、42-84为综合类招聘展位,同时为在B区招聘大学生职位较多的前15家用人单位提供人才服务手持移动终端服务。
展位预交定金:150元/组,由于申请参会单位较多,参会单位报名时须先从网上预交费用,按时参加招聘会的单位,于招聘会当天9:30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红章)及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服务台全额领回展位费,未在9点前参会得用人单位可在交费之日起10日内领取发票。
五、注意事项
1、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。
2、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、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失在会场。|
3、参会单位不得私自将所办理展位转卖他人或与其他单位合用展位,违者取消参会资格。
4、用人单位报名办理展位时签定《诚信招聘协议》、规范《招聘简章》和公示《薪酬社保与签约状态》等内容。
5、用人单位禁止在场馆内吸烟、使用双面胶粘贴海报。
6、求职者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参会求职。
四、联系方式
A区报名地址: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暨人才交流服务大厅(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4号艾博科电大厦南50米)
联系人:崔清华刘建政
联系电话:(0471)69280416601324
B区报名地址:内蒙古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(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内蒙古劳动力市场原百灵商厦一楼)
联系人:图拉古尔
联系电话:(0471)66063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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